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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安置社区管理的建议

时间:2015-02-05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民进无锡市委

 

    在一些已建成入住的安置社区,由于打乱了原来的自然村建制,在社区管理方面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要求创新安置社区的管理方式,推进基层社区管理工作的发展,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各项服务,使群众满意。

    一、安置社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安置社区管理比较滞后。一是硬件建设方面,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不到位(每百户不少于 40 平方米的标准)。大部分配套用房不足,有些社区管理配套用房还没有建设。二是社区布局规划不清晰。每个安置区人员的安置比较杂乱,来自2个及以上村的拆迁户,虽说都托管于就近村管理,但也仅仅是小区物业方面的管理,社区工作人员、经费、信息、考核等工作都没跟上,增加社区管理的难度。三是社区管理属性不合理。没有采用居住地管理的原则,导致托管村管理不到位,外村拆迁户在安置小区没有归属感,甚至不愿接受托管村管理,久而久之,造成安置区管理的混乱现象。四是随着城市化工作的推进,经过多年的拆迁,这些村目前的人口规模、现状已不适合作为独立的行政村,是否需要结合安置小区的分布点重新进行区划整合。

    2、安置社区管理工作接地气不够,工作方法单一。有些工作的推进,更多考虑的是应付上级,完成任务,缺少与群众的沟通,不了解群众的实际需求,以至于产生工作不力的现象。虽说当初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但是从老百姓的参与程度、实用效果和发挥的社会效应来看,与最初的目标、要求或者投入来说有一定距离。社区工作方式方法比较单一,缺少全面、深入宣传,以前惯用坐在办公室等候群众上门办事的工作方式已不适应现在工作需求,只有主动去了解老百姓的困难和要求,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政策指导和具体业务的办理,让群众充分享受政策。

    二、加强和创新安置社区管理工作的建议

    1、以优化资源配置为重点,夯实社区建设基础。首先,要明确社区管理基本原则。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采用属地管理原则,凡入住小区的居民,包括户籍尚未迁入的人员,均为该社区服务及管理对象。其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社区布局。主要按照规模适中、就近管理原则,做好相关村、社区的区域整合工作。第三,应尽快完善小区物业、商业等服务,通过派驻党组织、建立筹备组等方式提前介入管理,待条件成熟即组建社区居委会;规模较小的,及时纳入就近社区管理。探索“户籍随房走、股权跟人走、福利在原地、管理在住地”等办法,确保安置社区服务管理到位。

    2、相应理顺社区运作机制。要切实保证对社区建设资金的投入,使社区工作的开展有财政保障;要改善社区工作人员的办公条件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大学生到社区来工作,使社区管理的工作水平能上一个台阶;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有关社区管理的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将社区各系统管理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3、扎实推进社区扁平化管理工作。通过建好社区服务中心一个平台,落实“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三大机制,以实现安置社区管理工作的四大转变:

    一是变社区干部业务单一为一专多能、一岗多责,通过培训、考核等措施,提高社区干部业务能力,要求熟悉并掌握两个岗位的业务知识,达到“一岗多能”要求。

    二是变社区工作条块分割为相互替代、相互兼容,工作中实现条块结合。

    三是变社区干部在在办公室等老百姓办理事务为大厅服务与上门主动服务相结合,增加社区服务工作的主动性。

    四是变责任不清、考核不强为责任到人,由村干部根据分片包干区域,了解掌握包干区域内各类人员总体情况,及时解决群众提出问题,对于不熟悉的业务或本人无权处理的业务,通过转接单的形式,协助、督促其他人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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