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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民营文化企业 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时间:2013-04-23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民进无锡市委会

 

文化综合实力是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文化产业的发育程度和发展状况又是文化综合竞争力的显著标志。尽管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依然复杂多变,但文化产业已成为近十年来世界经济中最具活力的产业之一。近年来,我市把发展文化产业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201112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无锡市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明确了力争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4%的产业发展目标。

无锡文化产业发展进程中,作为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社会文化民间团体和民营企业的力量开始凸显,它们找到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相融合的接点,为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贡献了力量,呈现了很好的展示平台,成为无锡文化产业发展中占据重要份额的“活力因子”。

如何更为有效地扶持民营文化企业,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日前,民进无锡市委就此课题开展调研,先后走访了市文广新局、部分民营文化企业,广泛听取了文化产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形成了一些调研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无锡民营文化企业现状与分析

截止2011年底,全市共有在统计库内的文化企业3095家,其中文化工业企业220家,贸易企业94家,(以上两种都是国家统计局规定的2000万以上的列统单位),文化服务业企业2473家(市统计局规定的500万以上的单位)。上述统计数据中,90%以上的文化企业属于民营文化企业,2011年实现增加值达204.5亿元,占地区GDP比重达2.97%,比上年同期增长70%。其中,文化创意产业营业收入达14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影视传媒、创意设计、动漫网游等新兴产业正在成为产业提升的重要引擎,占文化产业的比重已达到36%。至20121-7月份,无锡市文化创意产业预计实现营业收入98.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7%

1、政策优势令民营文化企业“如虎添翼”。近年来,无锡市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扶持民营文化企业。2009年,由市政府专门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分5年逐步到位,按照“透明、高效、安全、务实”的原则进行管理运作,投资导向涵盖动漫产业等七大领域在内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这对初创型文化创意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扶持;2010年初,无锡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决定》,明确指出,大力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到2012年,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20111229,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无锡市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企业”。放宽市场准入,按照“非禁即入”原则,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多种形式公平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对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连续3年超过5000万元的民营文化企业,按照企业3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额地方留成部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这些政策的出台明确了政府对民营企业向文化产业转型的引导态度和扶持力度,为民营文化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软环境,极大地调动了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的积极性。

2012年,根据已有的《无锡市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汇编》,无锡市相继制定了《无锡市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无锡市重点文化产业园区认定考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市文广新局与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联合组织了2012年度文化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先后分两批下达了共计3345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大了对动画、漫画、游戏、卡通形象推广及其衍生产业的扶持力度。

2、完善投融资体系搭建银企对接平台。近年来,无锡市积极组织并帮助企业申报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并积极探索政府推动银行、担保公司、投资集团协力为中小型文化创意企业量身定做金融产品,完善投融资体系。

2010年人行等九部委发文要求加大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力度,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后,我市金融机构积极践行,主动走近文化企业,加大了信贷扶持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工、农、中、建、交五大行2年多来在文化产业方面信贷投放不低于80亿元。2010年,无锡市7家银行和4家首批支持文化创意企业的创投公司、担保公司和银行对无锡市文化创意企业3年内综合授信105亿元。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分行还专门成立无锡科技支行,在投融资方面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文化创意成长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开辟科技中小企业信贷“绿色通道”、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方式,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2012年年初,我市举行了重点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会,为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搭建了交流平台,会上与会企业与金融机构就知识产权评估和质押担保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20128,市文广新局与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举行“金融支持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计划未来5年内,为我市文化和相关企业提供100亿元的意向性融资支持,合作文化产业项目投融资信息平台,扶持文化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3、巨大的文化需求市场给民企传递商机。打造“三地三中心”是市委市政府基于当前我市的宏观形势和发展态势作出的战略决策,也是加快建设“四个无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路径。因此,无锡正在进一步推动“文化创意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中心在引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满足市民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吸引国内外文化创意企业总部、知名设计机构、文化中介服务机构、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入驻,其中多家民营文化企业已经进入上市培育进程。

进入新世纪,我国文化市场演出主体日趋多元,人们对文化产业的需求日渐壮大,这必将为民营文化企业带来新的商机。仅2005年,无锡市区直接引进以色列、荷兰、德国、澳门等国家和地区高品位艺术团体71团次,举办各类演出161场次;全市剧场、场馆引进国内外文艺表演团体410支,演出1200余场次,观众达50多万人次,平均上座率85%。其中,一些民营公司或机构的名称频繁出现在种种“重量级”演出的主办方名录中,这一年,也被认为是无锡民营文化企业崛起“元年”。

“率先进入小康社会”的无锡,需要文化产业的支撑;作为文化产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民间力量,在其牙牙学语的起步阶段,不仅需要社会的宽容,更需要的是政府的强力扶持。而只有培育出了一个刺激民间力量投资文化产业的良好机制,催生出了一种自觉重视文化消费的良好氛围,民营文化企业的生长才真正有了坚实的土壤。

二、无锡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瓶颈与局限

尽管民营文化企业的发展前景和空间都值得期待,但是当前无锡文化产业特别是民营文化产业面临的发展形势依然比较严峻,最大的问题是对地区GDP贡献大的国内外龙头骨干企业和辐射效应强的基地型重点项目的招引工作难度大。此外,产业统计体系不完善和工作队伍力量薄弱等方面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亟待解决。

1、企业规模小赢利能力弱。据统计,2011年,无锡市规模民营文化企业数约占规模文化企业总数的25 %,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0%。另外,民营文化企业的雇工人数偏少,2010年平均雇工人数更少,仅为 12人。

民营文化企业大多是以家族经营、合伙经营等方式发展起来的,许多民营中小企业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投资规模与市场竞争力不足,抗风险能力低。

2、文化产业人才资源匮乏。目前我市民营文化企业经营者初高中文化程度的比例约为58%,大专与本科学历占37%,研究生为5%,绝大多数的民营文化企业经营者从未接受过任何系统的管理培训,这就导致企业经营者在经营管理理念、战略决策能力和管理手段上都存在较为明显的短板,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民营文化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民营文化企业有相当一部分是家族企业,重要职位多由家族成员担任,据资料统计比例高达40%,从而使得外来人才因失去升职空间而离职。

3、市场环境制约企业发展。由于文化产业的资源与意识形态的相关性,资源基本上都集中在国有控制的相关单位,形成了行业上的垄断。比如电视台跟电视剧制作公司之间还没有形成平等的市场主体关系,电视剧的交易实质上还不是真正的市场行为。在民营文化企业制作的影视节目审核和销售过程中,民营文化企业基本上没话语权,制播内容和渠道上的博弈问题依靠民营文化企业自身无法解决。

现行企业所得税制仍实行内外两套税法,对外资企业优惠多,税负轻,对内资企业优惠少,税负重;同属内资企业,又是对大型国有企业优惠多,而对中小民营文化企业优惠则较少。现在外商投资企业的实际税负率约为12%左右,内资企业的实际税负率约为25%左右,而民营文化企业实际税负率则还要高一些。大部分民营文化企业要应付30个部门,上缴50余种税费,少数地方收费种类达70多种。

三、无锡民营文化产业发展对策建议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和“四个无锡”的建设要求,以提升文化软实力为支撑,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聚焦项目建设、培育新兴业态为重点,以推进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为导向,实现文化产业尤其是民营文化企业的跨越式发展。

1、积极优化市场环境,扶持民营文化企业成长。当前文化体制改革为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但由于与文化市场相关的规制与监管不完善,使民营文化企业缺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应拿出一部分资源与民营合作,建立公平的交易市场平台,通过引进民营体制和机制来参与和促进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应给民营企业更多的机会,必须突破体制上的局限。

以市场经济规律为准绳,降低文化企业的准入门槛,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文化市场,全力扶持民营文化发展,积极吸引外资兴办文化企业;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抓手,积极推进文化服务领域的产业化,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以政策创新为重点,对我市重点发展的影视传媒、创意设计、数字出版等产业,在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出口扶持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给予更多的突破性的政策扶持,从而在鼓励本土企业做强做大的同时吸引更多的国际国内知名企业落户无锡。

为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和民营企业的发展,中央先后出台过很多文件,此举意味着政府积极的政策信号。在财税政策方面,需要完善结构性减税。在具体方案上首先落实的,就是对于小企业应该延续在危机冲击时期的所得税减半政策。

要加大对民营企业的税收和规费减免、优惠的支持;要免收市场物价调节基金、围垦造地专项资金,逐步减少直至免收部分民营文化企业管理费。对目前有关市(县)区按销售收入向民营文化企业收取综合规费的办法进行调研,提出降低比例或取消这一收费办法的意见,增加规费收取透明度。财政和税收政策要相结合。应该增加贴息扶持的比例。实际上,政府明确的贴息态度,是企业赢得银行贷款的最大支持。所以,在财政介入、风险共担等原则下,应该让有关政府部门进一步地更清晰地认识到,应该积极打造支持民营文化企业生长和发展的制度环境。这势必会形成财政资金和民间资本的呼应,从而加快我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2、拓宽民企融资渠道,促进文化金融深度融合。本着“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放宽民营资本等社会力量进入文化产业的准入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进入文化产业;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引导民营文化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转让产权等方式直接融资,广辟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向民营文化企业提供贷款择优、利率优惠的服务;发挥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作用,推进政府、银行、企业、担保机构的合作,健全向银行推荐优质项目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文化产业贷款项目的推荐工作,努力缓解民营文化企业贷款难;加大天使基金等风险投资向中小民营文化企业的倾斜,在资金来源、资助方式、申请程序、审核和评估、办理手续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积极做好文化产业项目储备工作,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促进我市民营文化企业与省(境)外企业的合作。

用好用足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争取部省级各类专项扶持资金,引导风险投资进入文化产业领域;鼓励金融机构以无形资产质押或者以无形资产为主的组合贷款方式为文化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开发特色文化产业金融信贷产品;建立无锡市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负责征集有资金需求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定期集中发布有关文化企业的融资需求信息,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组织开展“融资洽谈会”、“版权交易会”等活动,有效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

要加强民企与银行、担保公司之间的信贷联系,拓宽融资渠道,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长期以来,银行“扶优扶强”的货币政策导向使得民营企业生存环境处于劣势。虽然货币政策对商业银行的具体放贷对象并不强制,但从各商业银行放贷来看,民营中小企业信贷增速明显低于其他类信贷业务。在我市信贷结构中,民营企业的份额不到8%,加剧了民营企业经济发展的资金供求矛盾,民营企业正常生产性贷款需求无法得到满足,金融信贷投放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市民营文化企业经济发展的“瓶颈”。

文化企业是发展我市文化创意产业的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所以加快发展我市的文化创意产业,加大对中小型文化企业的风险投资是势在必行。应当在资金来源、资助方式、申请程序、审核和评估、办理手续等方面作出相应的规定。

    3、加强人才引进培养,打造创意文化人才梯队。针对我市重点发展的影视传媒、创意设计、数字出版、动漫网游等产业人才需求,在有条件的本土高校设立专门的文化产业重点专业和学科,鼓励专业人士相互合作并加强和国外专家交流合作,加强与文化产业各个领域中海内外顶尖学校和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将设计、传媒、艺术等融入各个阶段的教育中,注重培育全体市民的创意能力,孵化更多的文化产业人才。

要把培养文化人才作为基础工程和战略工程来抓,着力营造环境,完善机制,开发人才资源,优化人才结构,加快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创意文化人才队伍,以杰出的文化专门人才促进文化艺术繁荣,以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以文化名人名家提升无锡文化品位和影响力。

启动“名人栽培”工程。要适应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文化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文化经营管理人才选拔机制,重点培养造就懂文化、会经营、善管理的优秀文化企业家。实施“大树移植”工程。要加大引进人才工作力度,拓宽引进渠道,以签约、兼职、聘请等方式吸引海内外高层次文化人才来无锡创业。经营“人才激励”工程。要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确立以业绩为取向的人才价值观,在职称评聘、成果评奖、工作考核等方面,打破学历和资历的界限,以创新能力、创作研究成果和经营管理实绩为主要衡量标准。要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实践艺术、学术、技术要素和管理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办法,对取得重大成果、做出突出贡献者实行一次性奖励、成果入股等多种激励方式,充分调动优秀文化人才创作生产、创新创业的激情。

 4、共享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开拓文化消费市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是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而建设的诸多服务平台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平台建设单位应确保向有需求的我市文化产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做到资源共享、收费合理,建立包括物质与信息保障系统、以共享机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文化消费已成为无锡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必须根据文化消费崇尚个性、强调差异的特点, 立足于我市地域消费的特色,激活群众消费需求。政府履行激活消费的职责,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要打造文化精品力作,培育文化品牌,发展特色消费,探索“居民消费,政府买单”等文化消费形式,引领居民从被动消费转向主动消费;激活文化旅游、文化创意、演艺娱乐等显性文化消费需求,激活符合未来文化消费趋势的数字支撑型文化消费和体验互动型文化消费;发掘无锡的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和生态文化,重塑传统文化商业品牌、老字号,引导市民提高对高雅艺术、民间工艺品、休闲保健等方面的消费投入。

 

综上所述,政府牵线固然是有力支持,但民营文化产业的壮大最终还是要靠企业自强内功。我国文化产业现在的发展趋势很值得关注,无锡应该抓住这样的机遇。民营文化企业的壮大除了依靠政府在政策上给予更多的支持,更要加快自身技术的创新和人才的培养,关注产业中心的集中趋势,以资本运作为基本手段,进行文化产业内部以及和其他产业的整合,以此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2012年下半年民主协商课题调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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